2012年7月27日 星期五

涉北纜弊案 顏萬進遭判刑12年半


社會中心/台北報導

 前內政部次長顏萬進在2006年涉入北投纜車弊案,並收受復興航空30張空白機票,被檢方依貪瀆罪嫌聲押。台北地院原判處顏萬進15年徒刑,但因他符合減刑要件,改判12年半徒刑。

收賄詐機票 顏萬進判12年半


中國時報【馮郁容╱台北報導】

 前內政部政次顏萬進六年前,於北投空中纜車BOT案中收賄一百廿萬元,並利用職權詐領復興航空卅張空白機票;高院更二審昨天宣判,認為顏不知廉潔自守,膽大妄為,手段惡劣,依收賄罪和利用職務詐欺取財罪,判他應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六月,褫奪公權八年。

北纜案更二審 顏萬進判12年半


〔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/台北報導〕

 前內政部次長顏萬進涉及北投纜車、藉機索取機票等弊案,台北地院認定顏位居要職卻侵吞款項收賄,依貪污等罪重判十五年徒刑,高等法院更二審昨仍認定他涉收賄等不法,但審酌他詐取卅張機票僅值四萬八千元,此部分給予減刑,昨改判他十二年半徒刑,褫奪公權八年,犯罪所得一百廿萬元、卅張機票,須追繳沒收、返還被害人;本案仍可上訴。

 同案被告陽管處建管小組組長蔡銘添、陽管處技士許國榮兩人,高院昨依圖利罪分別判處五年、三年徒刑,被告儷山林開發負責人郭銓慶則涉違背職務行賄罪,判刑十一個月。

 此外,顏萬進擔任民進黨副秘書長期間,侵吞郭銓慶要捐五百萬元政治獻金給民進黨案,已判刑六個月確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