千呼萬喚始出來,台北市政府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會第123次會議紀錄(北投纜車案有條件通過),節錄條件如下:
條件一、山下站改設為北投2號公園(北投兒童樂園附近)
條件二、山上站取消美食廣場
條件三、各場站應取得黃金級以上候選綠建築證書及標章
條件四、纜車之站體、材質等應與周圍氣氛相容
條件五、纜車之地質、施工工法等安全性需送相關第三公正審查單位進行審查
條件六、施工及營運後必須每月監測設施傾斜及沉陷
條件七、纜車之材質抗腐蝕性需送專業及第三公正單位審查
條件八、應現場量測環境風向、風速提出推估模型並納入定稿
條件九、應提出施工及營運後災害防治計劃
條件十、應建立售票及營運管理機制有效紓解人潮
條件十一、施工及營運期間的交通問題應妥善規劃、並訂定施工與營運後交通維持計畫送交通局審查
條件十二、確保北投石之保育不受施工與營運影響
條件十三、施工前應訂定地方回饋計劃
條件十四、施工圍籬進行綠美化
條件十五、剩餘土石方需以北投士林科技園區使用為優先
會議紀錄連結
條件一、山下站改設為北投2號公園(北投兒童樂園附近)
條件二、山上站取消美食廣場
條件三、各場站應取得黃金級以上候選綠建築證書及標章
條件四、纜車之站體、材質等應與周圍氣氛相容
條件五、纜車之地質、施工工法等安全性需送相關第三公正審查單位進行審查
條件六、施工及營運後必須每月監測設施傾斜及沉陷
條件七、纜車之材質抗腐蝕性需送專業及第三公正單位審查
條件八、應現場量測環境風向、風速提出推估模型並納入定稿
條件九、應提出施工及營運後災害防治計劃
條件十、應建立售票及營運管理機制有效紓解人潮
條件十一、施工及營運期間的交通問題應妥善規劃、並訂定施工與營運後交通維持計畫送交通局審查
條件十二、確保北投石之保育不受施工與營運影響
條件十三、施工前應訂定地方回饋計劃
條件十四、施工圍籬進行綠美化
條件十五、剩餘土石方需以北投士林科技園區使用為優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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