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3月18日 星期日

沒配套、公權力不彰 爭議BOT案件不斷


〔自由時報記者劉力仁、林嘉琪/台北報導〕

 民國八十九年公布的「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」(促參法),目的是藉民間之力參與公共建設,來提供公共服務的品質,但十年來,爭議BOT案件不斷,電影《海角七號》經典台詞「山也BOT、海也BOT」,點出此制度的缺失。財團找到了商機,人民卻失去了親近好山好水的機會。

 細數過去十年間引起爭議的促參案,價位過高案件包括日月潭涵碧樓、陽明山菁山溫泉渡假村、武陵農場富野度假村、福隆濱海旅館區福隆貝悅酒店、富源森林遊樂區—蝴蝶谷溫泉渡假村、美麗信平價旅館。

 另外,嘉義農場蔣公賓館、台東杉原美麗灣度假村、陽明山聯勤、鵝鑾鼻聯勤、太魯閣天祥晶華、太魯閣布洛灣山月村、北投纜車、阿里山三合一、台東三仙台旅館、松菸巨蛋、日月潭向山觀光旅館等案件。

 環團說,這些案例有的經營不善,有的應環評未環評,有的爆發官商勾結,問題層出不窮。

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秘書長林子淩長期追蹤各類國有土地被「促參案」不當佔有的案例。她感慨說,促參法把公共建設限定為供公眾使用或促進公共利益之目的,但我們現在看到這些旅館BOT,都是政府將好山好水的公共財,賤價割讓給財團牟取暴利。

 她表示,試問這些在國外都純屬商業設施的旅館,如何供公眾使用?有無促進公共利益?反而促參以後只有有錢人才能享受,一般升斗小民卻再也無緣親近好山好水。

學者︰應全面檢視「自償率」問題

 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表示,台灣促參案件常見「先射箭再畫靶」的荒謬情況,每個促參案背後都有政治力及利益考量,過程不夠公開透明,沒有開放全民監督。已經成為一個「大窟窿」的促參案,因為沒有配套和公權力不彰,常常演變成業者綁架政府和民眾的結果。

 不少人認為BOT才能提升效率,但台灣過度迷思國外的BOT,卻沒有學會配套和管控。

 徐世榮認為,台灣要檢討BOT和ROT的操作,也要從頭檢討促參法,尤其法規面應該全面檢視「自償率」訂定問題,不能先廉價出租國家土地,再任由業者調高價位,違反公平正義的事情一再發生。

小檔案 何謂BOT及ROT?

BOT及ROT都是「促參法」規定民間機構參與公共建設方式。

BOT(Build-Operate-Transfer)指的是「興建—營運—移轉」,由民間機構投資興建並為營運;營運期間屆滿後,移轉該建設之所有權予政府。

ROT(Rehabilitate-Operate-Transfer)意指「擴建、整建—營運—移轉」,由政府委託民間機構,或由民間機構向政府租賃現有設施,予以擴建、整建後並為營運;營運期間屆滿後,營運權歸還政府。

以阿里山賓館為例,舊館原有53間客房,整建成35間客房,屬於ROT;後方新建110間房間(含總統套房)及附屬設施,屬於BOT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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